又是一年春天,花和明走到了一起,在双方亲友的祝福声中,走进了婚姻的殿堂。
花真的像花一样靓丽,那明无比的陶醉,他拥有花一样的夫人。两人一起上下班,一起戏耍,一起欢笑,一起做饭,一道孝敬双方的父母,在一起也有了孩子,而且是一双儿女。
再好吃的饭也有吃腻的时候,再好看的景色也有看够的时晨,何况有了孩子,花的眼和心就盯在了孩子的屁股上。那明好像挺失落,学会了应酬,学会了抽烟,学会了喝酒,学会了跳舞,学会了在网络上纵横。有了女舞伴,有了女文友之,有了女网友。花说,你不能这样!明说,我为啥不能这样?花说,我在为你带孩子,我在为这个家在操劳。明说,我是男人,我有我的事业,我有我的自由,我有我的爱好。
在家里的吵闹没有解决问题,花就叫自己的妹妹盯姐夫的梢,妹妹好像发现点什么,也对她姐说了。这成了花大闹的把柄,花人多时闹,人少时也闹,陌生处闹,亲朋处也闹,在明的单位花还大打出手,明觉得很没面子,也没尊严,伤透了心。他下决心,提出离婚,尽管他是含着泪水,花也是,但他们都同意了。她还为他带着一双儿女,他也不时地资助她的生活,只是住的地方分开了,吃的地方分开了,但还互相关心着,互相牵挂着,牵挂着同属于自己的儿女,牵挂着同属于自己的父母,牵挂着同属于自己的亲朋好友。
分开了,争吵少了,牵挂却并没有减少。十多年了,孩子大了,至今双方好像较劲似的还是孑然一身。双方似乎什么都没有改变,没有改变双方在自己心目中的位置,没有改变互相间的“关心”。。。。。花还是通过不同渠道去“侦察”着明的行踪,关健时刻还会拨通明的电话预以提醒。就在昨天,花脑中有了一个幻觉,觉得明正和一个女文友在一起说笑,花拿起电话未等明开口,她就说了,你要不注意一点,我狠心时也许会给你戴顶“绿帽子”。这似乎不像是一个离十大几年婚的一对男女间的对话。也许他们就是天生的一对,就是磨擦多一点,磨难多一点,折腾多一点,关心多一点,在乎多一点。也许他们之间有个约定,他们约定的哪个春天还没有到来。他们尽管形式上离,心却没有离,只是想通过时间来改变一下各自的过错。
这个约定,就是在桃花盛开的春天到来时,再走到一起。这个春天或许就是下一个,因为他们有太多太多的联系,有太多太多的牵挂,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爱,特别是花她认为,他们之间的爱不能有任何的杂音。
这个约定也许就是这个春天,或许就是今后某一个桃花盛开的季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