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发生交通事故,为了明确双方在此事故中的责任,通常公安机关都会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,分清事故的责任。那么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话,应该怎么做?下面就由小编来为您说明。
一、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如何作出的
交警部门一般在作出事故认定责任前都会组织双方进行听证,一方面是围绕事实进行确认,另一方面也是听取双方的意见。当事人一定要重视该听证,尽量在事前做好准备,搜集证据,必要时还可以聘请律师进行听证。
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,一般是根据形成交通事故的原因、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、过错在行为中所起的作用认定的。实践中,很多交警认定都是通过对方的违章程度来直接认定的,所以在听证过程中要围绕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辩护。
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》,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检验,鉴定的,可以在检验结果或者鉴定结果出来后5日内作出。
交通事故主要分为全部、主要、同等、次要、无责。
二、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
1、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交复核申请
根据《交通安全法》的有关规定,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,可以自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送达之日起3日内,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复核申请。复核申请的内容应该包括: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的证据。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的时候,一定要指出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中认定责任错误之处。
2、对复核结果不服的,可以法院案件审理案件中提交相关的证据
上一级的交通主管部门,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,会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,自受理30日内,作出复核的结论。注意复核审查期间,不能提起诉讼,否则将当知复核程序终止。如果对复核结果仍不服的,可以在提起诉讼中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,证明对方的责任。